在经过检察机关批准予以
逮捕之后,通常情况来讲,
侦查阶段的
拘押期限不应超出两个月之久。
倘若事例情节颇为复杂且
逾期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期限。
然而,对于那些地处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疑难事例、
犯罪团伙规模庞大的事例以及流动作案的重大疑难事例或
犯罪涉及范围广泛、取证困难的重大疑难事例而言,如果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则可以延长至四个月的
侦查期限。
此外,当
犯罪嫌疑人均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在以上规定的期限内也未能完成侦查工作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还可以再次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
侦查工作结束之后,
司法机关将把相关
证据材料提交给检方以准备
公诉事宜。
当然,具体的审理时间仍需视事例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