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们国家现行法律规定所构建的体系脉络,母方的遗产并不当然地全都由父方掌控。
遗产的实际分配,首要解决的问题便是明确母方生前是否已经留下具备合法有效性的
遗嘱。
若确实有所遗留,并且遗嘱的各项条款皆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便应该严格遵循遗嘱中所载明的内容来进行遗产的分配。
然而,倘若母方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就需要依照
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
在此种情形之下,身为配偶的父方自然成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此外,子女以及可能仍然在世的母方父母同样具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理论上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获得的遗产份额都是平等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
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他们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得到更多的份额;反之,对于那些有抚养能力却没有履行
抚养义务的继承人,他们在分配遗产时应当被剥夺部分或全部的份额。
总而言之,母方的遗产将通常由多项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享有,而并非全部由父方独自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