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劳动者收取押金。
因此,贵司向您收取押金的行为已构成
违法。
若贵司未能依照法律规定退还您所缴纳的押金,您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问题,明确表达您希望对方返还押金的意愿。
若此方法不能达成预期效果,您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机关依法对贵司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勒令贵司按期返还所扣押之款项。
此外,您还可依法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书面
仲裁请求,在此过程中,务必充分准备并提供相关
证据,例如押金单据、
劳动合同以及
工资支付记录等,以此证实我方曾向贵司支付过押金但至今未予归还。
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倘若贵司因违法收取押金而被
仲裁委员会判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那么我方可依据这一裁定,就贵司
逾期未履行退还押金义务的事项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