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
交通意外事故中若对方负有全部责任,则不允许通过
医疗保险进行费用报销。
这主要是由于交通事故方面的
经济损失需由责任方自行承担,且若通过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可能存在
欺诈或者保险诈骗的
非法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条款。
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通常适用于因自然疾病或者因他人无过失而造成受伤和患病后所需的门诊、住院及药品购买等方面的经济支出。
然而,对于交通事故这种状况明确、责任清晰的事件,理应由责任方及该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将
医疗费用等各项赔款金额负责支付。
但是,若在面临危急局面时为挽救受害者生命,医院先行实施了必要的救治措施,那么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暂时借助医疗保险来支付部分费用,但在事后仍然需要向责任方
追讨所有欠款。
总的来说,在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中,我们应该优先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向责任方索取医疗费用等相关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