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狗咬人”这一事件中责任划分的界定,不能一概而论。
通常情况下,如果狗的主人能够证明相关损害结果系由被
侵权方的
主观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的(例如故意挑唆狗等行为),那么他/她就有可能获得减轻甚至免除责任的机会。
然而,如果狗的主人未能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没有为狗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未使用牵引绳等),从而导致了他人的伤害,那么他/她必须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进一步来说,如果是一只此前已经被遗弃或者逃离的狗在这段时间内攻击了他人,那么原先的狗主人仍然需要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
最后,当造成伤害的原因直接来自于第三者的过错(例如第三人有意挑逗狗使之失控),此时狗的主人和第三人应该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狗的主人能够充分证明自己已然尽到了管理职责,那么或许有可能减轻自身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