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合同中明文约定了解决争端的
仲裁方式且所指定的仲裁条款具有法定的有效性时,
当事人便无法径直
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主要是由于仲裁条款对于法院
管辖权的排他性影响。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例如仲裁协议因存在瑕疵被认定为无效,如其中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权限范围、未明确指明仲裁机构等,亦或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已提交仲裁申请而另一方则未能于仲裁庭首次召开审理事例之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质疑。
总而言之,在合同中约定仲裁之后是否仍能进行
诉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仲裁条款的效力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加以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
倘若您对仲裁条款的效力心存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为准确的解答和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