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车祸导致人员死亡的
赔偿体系,其标准主要涵盖了这四大部分:首先是
丧葬费用,这部分将依照
肇事方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水平来进行评估,并依此标准计算出六个月总金额。
其次是死亡补偿费用,这部分是根据肇事方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两个数据为基准,按照二十年进行计算。
但是对于超过60周岁的受害者,则会根据实际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的标准进行调整;如果累计超过75周岁,那么其补偿期限则只算作五年。
再者就是对于受害者遗属的养育生活费用,这部分将结合
抚养者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肇事方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两个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最后则是关于
精神损失抚慰金的支付问题,具体数额将依据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所认定的各项因素而予以决定。
另外,诸如处理丧葬事项所需的
交通费、住宿费和
误工费等其他合理开销也应当纳入赔偿之列。
至于最终的赔偿数额,其精确数值将会由具体事例中的各种繁杂情况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