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未领取
结婚证书而生育子女情况的,不会对
子女抚养费用的计算与支付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通常是基于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确定的。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家庭,子女抚养费用可以按照父亲或者母亲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进行支付;如果需要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那么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来说,不能超过父亲或母亲月总收入50%的上限。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子女抚养费用的数额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在双方就抚养费用数额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只要这种做法并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将会基本上核准这一决策。
然而,如果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通过
法律诉讼途径,请法院进行裁决并作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