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网络侵权纠纷之司法
管辖权问题,现行法律通常遵循如下基本原则:即若发生
侵权行为行为在被告居住地或者
侵权对象所在地实施,则该案应由当地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
若侵权行为实施地点无法明确确认时,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亦可作为侵权行为地予以考虑。
对于涉及域名的
侵权纠纷案件,其审判机构的选择应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宅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如确难明确侵权行为发生地与被告住所以及被告
身份信息,原告可考虑将第一时间发现该域名之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视为侵权行为地从而提
起诉讼。
总而言之,在处理网络侵权纠纷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上,我们需全面考虑到具体的侵权行为及其相关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司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