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
胜诉裁决得到确认并宣告生效之后,申请人有权在两年内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据相关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限应自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了分期履行的情况,则应从每一次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而对于那些没有规定具体履行期间的法律文书,其申请执行的期限应该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出现申请
执行时效的中止或中断的特殊情况,那么就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例如,当一方
当事人已经履行了部分义务或者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等特定情况发生时,这有可能会导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从而使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