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无需对目前状况产生过度忧虑。
在
交通事故所涉及的
赔偿纠纷案件中,如果对方仅针对您提出了索赔
起诉,却对保险公司置之不理没有提起
诉讼,司法机关往往会主动采取行动,将该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参与到
诉讼程序之中。
这主要基于以下法律规定,即强制性
第三者责任险的
赔偿责任具有法定性质,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然而,为确保您能充分维护自身权益,您仍需关注并准备齐全与事故有关的各类
证据资料,例如
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您已经支付相关费用的凭证等等。
另外,我强烈建议您积极应诉,向法院详细阐明相关的保险事宜,并且请求法院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
倘若法院未能按照上述预期进行追加动作,给了对方
胜诉判决,让您承担了超过您实际应该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那么您完全可以在依照判决履行完付款义务之后,依据之前签订的
保险合同向对应的保险公司发起追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