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定
诉讼时效为一年,然而这并非绝对,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超出一年仍然具备
胜诉可能性的特殊情况。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这些情况如出现则可能会影响到原本已过期的
诉讼时间限制。举例来说,若在伤势恢复期间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阻碍或者其他客观因素而无法行使索赔权利,便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止;另一方面,若向被告方提出
强制履行的要求且得到了其认可,又或是被告方自愿主动履行责任,即为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此,建议您对案情进行深入剖析,以确定是否存在上述能够改变诉讼时效性质的特定情况。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请务必尽早收集并整理相关
证据材料。总的来说,能否提
起诉讼以及胜诉的可能性,都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详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