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强制措施本身并不属于
刑事犯罪范畴,因此无法引起
判刑,亦即没有因为采取
强制执行行动而引发判刑期限达到数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所谓“
案底”记录这样的情况。而所谓的“案底”,它主要用于标识某人过去曾经
触犯法律或者实施过
犯罪活动的记录。一般来说,仅仅在经过了法院提
起诉讼,并判定被告有罪,并且需要对其进行
刑事责罚的情况下,才能够正式记录下该人员的
犯罪案底。然而,若在强制执行过程中,
被执行人表现出明显的抗拒
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态度和行为,且该行为已经达到了严重程度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关于这一罪行的
量刑标准,其最为基本的范围应当从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开始起步;若情节更加恶劣,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必须
附加刑事罚金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