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所面临的是对方坚决反对
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您大可尝试通过
递交离婚诉状这一方式,请求上级人
民法院对您的婚姻状况进行审理裁决。在这样的
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做出
离婚判决的核心依据在于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您需要尽可能地搜集到能够证明
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
证据,例如对方是否存在诸如
重婚、与他人
非法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
家庭成员、沉迷于赌博或者吸食毒品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等等。除此之外,您还应当为
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以及
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和法律主张。在
诉讼程序中,法院通常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并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就会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然而,如果首次判决未能支持您的离婚请求,而您又没有新的事实情况或法律理由,那么您必须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