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十五周岁人士能否享有
误工费用这一问题,无法直接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案。误工费用的
赔偿标准主要依赖于
受害人是否因为遭受伤害而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若六十五周岁的受害者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仍然在通过劳动获取收入,并且由于受到伤害而导致收入的实际减少,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误工费用的索赔要求。例如,可以包括
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
工资流水记录以及由雇主开具的
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据。然而,如果六十五周岁的受害者已经
退休并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不再拥有实际的劳动收入,那么通常很难主张误工费用。但是,如果他们在退休后从事兼职工作等其他形式的有偿活动,并且由于受到伤害而导致这些收入的损失,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获得误工费用的
赔偿。总的来说,关键在于是否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实际收入及其减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