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
当事人向法院
递交第二次离婚离婚诉讼请求之后,其首次开庭日期与前一次呈上的
诉讼请求并无必然的联系。法院在收到讼状并正式受理案件后,会依据自身所承受的案件工作量和繁忙程度来安排具体的开庭日期及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自提交诉状至法庭作出最终判决期间所经历的时间跨度,可能因诸多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法院
案件处理的数量、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等等。然而,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而言,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通常会在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值得注意的是,
离婚案件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必须先行进行调解,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方可进入审判阶段。因此,关于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由于涉及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故难以做出精准的预测。但是,您可以通过法院下发的
传票或者主动与案件主审法官取得联系以获取最新的、更为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