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却育有子女的情况下,未能担任
监护人职责的一方亦须承担必要的
抚养费用。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条款,任何
非婚生子女均应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对其进行危害或歧视行为。对于未直接担负起
抚养非婚生子女责任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都必须负担该子女所需的基本生活费用以及教育经费,直到孩子能够自主生活为止。在决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额度时,应当依照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考虑。若父母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计算。如果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若父母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按照上述比例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