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
盗窃案件中的
涉案金额乃是衡
量刑种及刑期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被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可能被处以
罚金;对于数额巨大乃至有其它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同样可能被处以罚金;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其它特殊严重情节的盗窃罪犯而言,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而且还有可能被判
处罚款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然而,在量刑之际,我们仍然需要全面考量
犯罪行为的各种具体情况,例如盗窃手段的残忍程度、
受害人的身份地位、被告人是否曾因同
类别罪行受过处理(即
累犯)、是否主动退还
赃款等等,因此并非只是简单地根据涉案金额便可确立明确的刑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