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之应受
刑事惩罚的基础和主要指导思想,即需全面权衡诸多复杂多样的考量要素。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过失致人死亡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若情节轻微则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在实际
定罪量刑过程中,除了考察
犯罪行为人之过失程度和给社会及个人带来之危害性外,还会详细审查其是否具备
主动投案(
自首)、
协助调查等构成刑事减轻或从轻的特定情节,以及其对受害者
家属所作出的
赔偿与慰问等善后措施。
例如,倘若
行为人在明知自身行为可能诱发他
人死亡的前提下,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这种可能,或者已经意识到并相信可以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规避风险,最终却依然导致了死亡事件的发生,并且事发后积极向受害者家属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争取得到他们的谅解,那么在
量刑环节或许会得到适当的宽大处理。
反之,若
情节严重恶劣,则可能会在
法定刑罚范围内予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