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一般的
民事债务纠纷所适用的
诉讼时效期间通常设定为三年时间。
若
债权人在这段时间内未能向
债务人提出索要欠款的请求,并且在此过程中并无任何可能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特殊情势出现,则债务人有机会引用
已过诉讼时效的理由来进行抗辩。
一旦该抗辩被法院采纳,那么债权人将失去
胜诉的权利。
但是,这种情况并不代表
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失效或者消失,仅仅表明法律不再对其实行强制性的保障。
然而,如果
债务是建立在某种特定的
法律关系之上,例如涉及未能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分期履行的债务等,那么
诉讼时效的起点以及计算方式就会因情况而异。
因此,针对此类
债务问题,我们建议债权人应当积极地向债务人催促还款,同时保存好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防因为
逾期而损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