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司法
法规之规定,当
借款协议明确约定了利率事项且借款方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时,关于
逾期利息的具体计算办法通常包括如下几种情形。
首先,倘若借贷双方通过书面方式已经细心约定了逾期利息的结算方法,则应严格按照事先约定的原则进行计算。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等约定的逾期利息不得超出
合同签订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之限度。
其次,若借款协议并未对逾期利息作出明确约定,但却明确规定了借用期限内的利率,在此种情况下,出借方可向借款方提出要求,即自
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用期限内的利率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费用。
最后,若借款协议中既
未约定借用期限内的利率,亦未对逾期利率做出明确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出借方如欲主张借款方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的
违约责任,那么,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来计算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