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囯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对于公司无正当理由解聘正式全职员工的情况,应该依照如下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待遇:假如员工的服务期限不足六个月的话,应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而当员工的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超过一年时,则需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对于服务期每增加一年的员工,都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
若公司未提前1个月告知员工有关解雇事宜,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数额以作为
代通知金。
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特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
工资水平。
另外,如若解雇行为被认定为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向员工支付
赔偿金。
员工可以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等
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