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专利侵权的判定准则,主要涵盖以下四个层面:
首先是“全面覆盖”原则,即只有当被指控的
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完整地包含了
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所有技术特性时,才能被判定为
侵权行为;
其次是“等同”原则,若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所具备的技术特性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性并非完全吻合,然而在功能、实现方式以及最终效果上却能达到基本一致的程度,那么便应被认定为等同于侵权的情况;第三是“禁止反悔”原则,即
专利权人在
专利审批过程中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范围做出过限制或者放弃的声明,那么在
侵权诉讼中就不能再对此予以否认;
最后是“捐献”原则,即对于仅仅在说明书中有所提及,但是并未在权利要求中明确规定的技术方案,可以理解为专利权人已经将其无偿贡献给了社会公众,因此在侵权诉讼中无法对此提出主张。
以上这些原则相互关联,共同作用以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全面的评估。
然而,在实际事例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精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