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依法办理
婚姻登记手续却
同居长达两年并生育了子女的情形中,
彩礼是否应予返还,需要全面地考虑诸多复杂因素进行衡量。
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一般的
处理方式是依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子嗣出生、支付彩礼的金额以及其用处、以及各方
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作出判断。
在这种情况下,若已经共同生活了两年并且育有子女,那么通常情况下彩礼将不会被全额退还。
然而,如果彩礼已经被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或者支付彩礼并没有对支付方造成严重的生活困难,那么要求全额
返还彩礼的诉求可能无法得到充分的支持。
但是,如果支付的彩礼金额相当庞大,而且并未被合理地消耗掉,那么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返还部分彩礼。
至于具体的返还比例与金额,则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