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案中,倘若男方经过法庭依法
传唤后,无合理解释而拒不出席审判现场,那么法院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缺席判决。
然而,通常来说,
离婚案件中的双方
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席庭审,否则将影响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男方未出席庭审并且未能提供任何书面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将会对案件事实进行详细调查并进一步审理,以此来断定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如果能够通过充足的
证据明确证明夫妻关系的破裂程度,那么法院就会做出离婚的判决;反之,如果
证据不足以支持这一观点,法院则可能会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然而,为了确保离婚案件得到更为公平、公正的处理,法院通常会谨慎对待缺席判决,可能会再次传唤男方出庭,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维护男方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男方未能出席庭审并不意味着案件无法进行审理以及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