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人是否被归类为"老赖",仅凭其所
拖欠的款项为五千元并不足以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通常将此类人员定义为
失信被执行人(简称“失信者”)。
举例来说,假定某位
债务人因拖欠五千元的
债务,在
债权人多次以及合法的催促下仍然拒绝偿还,并且在合乎
法规规定的时限内仍然不采取任何行动,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并在
胜诉之后,如果该债务人在
判决生效后具备了偿付能力却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他就有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被视为"老赖"。
一旦某人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他将面临一系列严厉的信用惩罚措施,例如限制高额消费行为、禁止出国旅行等等。
然而,如果该债务人确实无力支付所欠款项,同时又能够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那么他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归类为"老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