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涉及轻微
人身伤害案件时,被告人获得
受害人谅解并自行书写谅解书并非绝对必要条件以获得
缓刑判决结果。
作为衡量
量刑轻重尺度之一的谅解书,在
司法审判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
倘若被告方与被害方达成共识,法院通常亦会在量刑环节予以充分考量,从而提高被告人获得缓刑判决的概率。
然而,即便被告方未能设法获取谅解书,法院仍需依据全案事实及情节进行全面公正的评估判断,以便作出是否适宜判处缓刑的最终决定。
例如,被告人的认罪悔过表现、
犯罪行为的起因缘由以及实施方式、是否存在
自首或
立功等法定
从轻处罚情节、以及是否积极主动地
赔偿受害人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等等。
总而言之,谅解书对于被告人争取缓刑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但绝非决定性因素。
若被告人能否最终获得缓刑判决,须由法院依法依据案件具体情节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