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的实践中,倘若并未对
借款期限做出明确的约定,那麽利息并非必然从提
起诉讼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通常来说,出借方有权随时向
借款人索回所借之款,但需要给予对方适当的宽限时间。
至于利息方面,假如借贷双方并未就借用期间的利率达成共识,同时也未商议
逾期利率的问题,那么当出借方请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6%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时,我国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然而,如果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借款利率,只不过没有讨论借款期限这一问题,那么利息的起算日期便有可能依据他们的商业习惯、借款的额度以及用途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性地判定。
总而言之,关于利息起算点的具体设定需要结合到每个案件的实际
证据与事实进行审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