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
离婚诉讼之际,执业律师通常能够请求法庭开展对被告方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的调查活动。
然而,这样的申请应当满足特定的先决条件并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首要的一点便是,申请人必须具备充分且合理的理由,例如怀疑被告方存在隐瞒或者转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累积的
共同财产等不当行为。
在正式提出书面申请之前,律师将着力收集并整理好支持该项调查行动必要性的相关
证据或是线索材料。
待由法院对此类申请进行严谨的审查之后,若被认定为条件成熟,法院便会授权签发相关的调查令,或者自行依法行使调查权。
然而,值得明确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银行交易记录都必须经过调查核实。
在此过程中,通常只针对与涉及到双方共同财产有关的那部分特定时间跨度内的流水进行深入查证。
切记,未经法律许可而以个人名义开展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的调查活动属于
非法行为。
因此,任何形式的证据获取都应以合法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