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情况下,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便仅登记了一方的姓名也通常会被认定为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即一方以其全部
个人财产支付房款并将房产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时,该房产就可能被认为是个人财产。
从严格意义上说,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继续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任何财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并且双方对
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
然而,如果夫妻二人对于住房
产权有过具体的书面协议或约定,那就需要依照这些文件来决定房屋的归属问题。
当然,当因为
离婚等原因进入到
房产分割阶段时,法官们必定会综合考虑
购房资金的来源情况,以及双方在购买过程中所作贡献的大小等诸多因素,公平而公正地作出最终的分割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