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动物侵权所应遵循的责任分配原则,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
一,无
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
无论是在何种情形下,只要饲养的动物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动物饲养者或管理人员便必须对此承担起
侵权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可以证明受害方存在着明显的故意或者严重的过失行为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则可以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不需承担责任或者适当减轻责任。
第
二,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这种原则主要适用于违反严格的管理规定、未曾对动物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而引起的他
人损害问题,还有就是那些被法律明令禁止饲养的极度危险的动物如猛兽等引发的伤害事故也适用该原则。
在此情况下,如果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员想要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自身的法律责任,他们就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充分履行了相关的管理职责。
总而言之,当饲养的动物给他人构成实质性损害时,大部分情况下都会让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承担更重的责任,借此来敦促他们更加重视并履行自身的管理义务,从而确保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