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之再审
审理期限一般规定为自裁定予以再审之日起计算至六个月之内完成。
若遇特殊情形需要延长该期限者,应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实施。
在再审案件的处理上,依据原生效裁判究竟属于
一审抑或
二审的性质而有所区别。
若原生效裁判系一审裁判,则再审时将依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对于判决部分的
上诉期设定为十五天;反之,若原生效裁判为二审裁判,则再审时将按照
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即为
终审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再审过程中如若出现新的
证据或者案情变得更为复杂等情况,均有可能对审理期限产生影响。
因此,具体的审理期限仍需结合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