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
侵权责任承担规定包含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首先,提出了
连带责任这一原则,意指于受害方权利范围之内,既可选择向
共同侵权行为者中的任意一位或多位提出索赔要求,索求全额损失
赔偿,同时,每一位共同
侵权行为者都必须承担起对受害方的全额
赔偿责任。
其次,在内部责任划分层面,依据各侵权行为者的过失程度、行为所产生的原因力等多个因素来判断各自应负担的赔偿份额。
若能明确各侵权行为者责任的大小差异,则按此比例予以均分;但如难以确定各自责任悬殊程度时,也将按照均摊的方式处理赔偿问题。
另外,在涉及
共同危险行为的情况下,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行为者,那就应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主体承担起连带责任。
在所有共同侵权
行为人负起连带责任之后,他们仍保留向其他
责任人追偿的权力。
总的来说,共同
侵权责任制度的设立,其核心目的在于全力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侵权行为者之间实现责任的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