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人身伤害之
损害赔偿问题时,究竟应否将
医疗费用所覆盖的
医保支付部分予以扣减,答案取决于多种复杂的情景条件。
总体来看,若
行为人在事件中负有全部责任,那么受害者并不能因为已从医保系统获得了相应的补偿,便以此为理由减轻行为人的抚慰义务或扣减其应当承担的
补偿金额。
究其原因,医保保费的缴纳乃是受害者取得相关赔付资格的基础,这并不足以成为行为人疏于
赔偿的正当理由。
然而,在特定情形之下,法院或许得以依照公正原则以及案件的实际发展情况,充分斟酌各方面的因素,从而明确是否应该进行此类扣减。
例如,若是受害者通过医保报销实现了双重赔付,那么在此种特殊境况下,酌情执行相应扣减也是可能被考虑的。
总的来说,关于医疗费用在损害赔偿中的
处理方式,究竟是扣除部分还是不扣,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条款及案件实情,由法院根据逻辑推理和事实
证据加以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