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狗咬人责任的认定问题,需要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根据相关法律原则,若是饲养的宠物导致了他
人损害,其饲养者或者管理人员便需依法承担
侵权责任。
然而,若能证实该损害乃是由于受害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发,例如故意挑衅狗只等情况,则可酌情减免甚至完全免除相应责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被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动物所致的伤害事件,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必须全额承担起侵权责任,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责任减轻或者豁免状况。
另外,若损害后果系由第三人之过错行为所引起,则受害方可寻求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进行
赔偿,亦可直接向第三
责任人提出索赔要求。
当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基于上述赔偿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时,他们仍然享有向第三方追索权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