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既得利益本身并不必然构成
贪污罪。
贪污罪是按法律规定必须符合特定
构成要件才可成立的
犯罪。
所谓贪污罪,系指
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
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将
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
若所得之利是采取前述法定的
违法手段所获得,并且所获之物属于公共财产,同时
行为人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那么便有可能构成贪污罪。
然而,若所获之利具有合法依据,或者获取之人并
非国家工作人员,抑或是获取手段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则不构成贪污罪。
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时,需全面考量行为人的主体身份、获取手段、财物性质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