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商标侵权纠纷方面,
诉讼管辖权的设立往往遵循以下几个主要原则:首当其冲的便是,经过授权注册的
商标遭到侵害的
行为人所在地面临
侵权行为地或恶意侵犯他人
商标权益的被告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均有权对此进行审理和裁决。
关于侵权行为地的认定,这涵盖了侵权行为实际发生的地点以及引起
侵权后果产生的地点两个层面。
若牵扯范围广泛,涉及多名被告,原告有权自主选择向其中任何一位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案件
提出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通过互联网平台实施的
商标侵权行为,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计算机及其他信息设备所在地、网络服务器所在地等均可视作侵权行为地。
此外,若涉及到跨国商标侵权纠纷,若在我国境内并无固定居所的被告对案件提
起诉讼,则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同样,侵权行为地的认定也包括侵权行为实际发生的地点以及引起侵权后果产生的地点两个层面。
总而言之,在确定商标侵权纠纷的
管辖法院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及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