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及和解在法律意义上均被划归为
民事纠纷解决的协商途径之列。
然而针对诸如是否应对
侵权者进行
行政处罚的问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若
侵权行为对社会
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那么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仍然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惩处。
举例来说,倘若侵权行为涉及范围广泛、负面影响深远等情形,那么行政处置就显得尤为必要。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侵权方能够主动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减少不良影响,并且在和解协议签订之后严格履行义务,那么行政管理部门或许会基于诸多因素的权衡,选择从轻或酌情
减轻处罚,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决定不予以
处罚。
总而言之,商标侵权与和解之间并无必然联系,能否豁免行政处罚主要取决于侵权行为的性质、所产生的后果以及行政管理部门的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