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对产品
侵权行为承担
赔偿责任通常采纳的是
过错推定原则,即在特定情况下,先行假设销售商具有过错,进而须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若销售商能够提供如下任一证明材料,那么其就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第
一,待售商品尚未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第
二,商品已投入商业流通领域之际,所引发的任何损害皆非由该商品固有的缺陷造成;第
三,在将商品投放市场的当时,科技发展的整体水平尚无法揭示并判断出商品本身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
但是,如若销售商在经历
赔偿之后发现,自己并非因自身过失而导致
侵权事件发生,那么其有权向生产商或其他应负责任的各方进行法律追诉,要求其就自身损失做出补偿。
总的来说,这一原则旨在在保障广大
消费者正当权益的同时,充分考量到销售商权益的合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