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涉及到
人身侵权的相关案件,
当事人需要自行承担聘请律师所需的费用,然而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这种现象则不成立。
比如,在
签订合同时,双方就
律师费用的负担问题作出了具体且明确的约定,又或者是遇到了某些法律条文所做的特殊规定,例如涉及到
知识产权的
侵权案,或者是
债权人对于
撤销权的行使等方面的问题,那么
胜诉方的律师费用便可以由
败诉方来承担。
在人身侵权案件中,如果
侵权行为的性质极其严重,或者是败诉方故意或者是由于重大过失而引起了
诉讼,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判决由败诉方承担一部分合理的律师费用。
但是,请注意,以上内容并非普遍适用,而是要根据法院的整体判断进行决定,这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