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劳动
仲裁的事项中,“
月工资”的概念通常是指
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时前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所有货币总收入除以这些月份的总工作日(即21.75天)所得出的结果。
这个数字包含了诸如计时
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等各种形式的收入。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您的工资结构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比如涉及到了一些特殊的津贴、福利等等,那么在计算月工资时就应该结合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将它们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同样地,在计算平均工资的时候,我们应该以应得工资作为基准,而不是实际发放的工资。
此外,如果
劳动合同对于工资的计算方式有明确的约定,并且这些约定并未违反任何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我们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