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是否应当给员工
赔偿,不能依赖简单的公里数作为单一的衡量标准。
实际上,我们需要全面地考量各种相关因素。
如果公司搬迁引起了当初
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以至于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经过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之间的充分协商,仍然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共识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在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到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
工资之后,可以依法
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额度,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用人单位便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金额;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工作期间内,按一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连续十二个月获得的平均工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