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公安调解过程中,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要前提是,所涉纷争必须属于公安部门职权范畴之内,并且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得到妥善解决的治安类事件或是轻微程度的
刑事诉讼。
其次,
纠纷双方都必须出于主动意愿接受调解程序,不允许有任何一方受到强迫性的行为干扰。
再次,案件相关事实必须清晰准确,
证据资料也要充足可靠,以便于明确划分责任归属。
此外,整个调解过程必须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违背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强制约束,同时也不能对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以及第三人合法权益造成任何形式的侵害。
当调解成功达成协议时,应按照规范流程制作
调解协议书,由纠纷双方及负责办理该案的公安干警共同签署确认,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以示生效。
然而,若案件性质严重,涉及到
犯罪等不符合调解条件的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