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倘若有任一方未能到场,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判定。
通常来说,若需通过协议方式
离婚,则双方皆须亲自在场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如涉及
诉讼离婚,且被告人接到
传票后,无任何合法理由拒绝出席审判或未经允许擅自中途退庭的话,那么法院即可作出
缺席判决。
但是,最终能否被判定离婚,其核心要素仍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会全面考虑到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的根本原因、当前的夫妻关系状态以及是否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多方面因素。
若原告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使被告未到场,法院亦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反之,若
证据不足,则可能无法得到离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