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调解协议上当场签署,应当视作您对于调解内容予以确认和赞同。
至于未能签收
调解协议书的情形,通常并不足以影响到调解书的效力。
然而,倘若您拒绝接收调解协议书,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裁决。
在一般的常态下,当场签署往往被认为是您接受了调解方案,从而使得该调解书依法生效。
假如您在日后选择拒收调解协议书且没有充分的理由证明,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视调解已经生效,并据此依照调解书内容
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您能够提出具有合理性并且充足的反对理由,例如指责调解过程中有任何形式的程序
违法行为、或者质疑调解内容存在着违背自愿原则的现象等等,那么法院或许会重新审视调解的合法性问题。
总的来说,我们建议您在现场签署之后,尽快完成签收调解协议书的流程,以防止出现任何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