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民间
借贷关系的案件中,
律师费用的承担问题往往可以追溯至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双方在
借款协议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件中有较为清晰地表明,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实现自身权益所投入到案件中的包括
律师费在内的各种费用,那么在
纠纷发生之际,
胜诉的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律师费用的请求,一般而言都会得到公正合理的裁决与支持;然而当协议中并未做相应约定时,法庭通常只会对案件本身进行依法审判,而不会简单地判令
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用。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例如败诉方存在故意拖延、滥用
诉讼权利等严重不当行为,从而导致
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成本大幅度增加,此时法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定败诉方需要承担部分律师费用。
总的来说,在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中关于律师费用承担的问题上,约定与否便是决定律师费负担方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