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权责任的减免原因,主要涵盖以下几点:
首先是
受害人过错因素。
倘若受害人对于损害的产生或者其程度的扩大存在故意或者严重过失,那么可以据此适当减轻或者完全免除侵权
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其次是第三方导致的缘由。
如果所遭受的损害系由第三方行为直接引发,且该第三方已经承担了其相应的侵权责任,那么侵权责任人则可根据此种情况来进行责任的相应减少,但必须遵循法律对这方面的特殊规定。
再次是
不可抗力要素。
这里特指那些无法预知,也无法通过努力避免并且无法有效控制的客观事实情况,例如大自然的灾害等等,如果侵权责任源于这类情况所带来的损害,往往可以获得豁免,但是同样需要遵守法律中的特殊规定。
最后是自甘冒险原则。
即当人们主动参与到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时,若因为其他参演者的行为而遭受损害,那么受害人将无权要求其他参演者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其他参演者对损害的产生存在故意或者严重过失。
总的来说,在特定事例中,如何恰当运用上述各项减免事由,还需要充分考虑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