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罹患法定疾病,主动辞去工作是否应视为
违约行为,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的认定。
在正常的
劳动合同关系中,若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按照既定程序提前告知雇主其离职意愿,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被视为违约行为。
然而,倘若劳动合同中存在关于服务期限的明确约定,并且雇主已经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那么当劳动者在服务期限尚未届满之时主动提出离职请求,便有可能被视为违约行为,并需要向雇主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除此之外,如果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签署了
竞业限制协议,那么在其离职之后,如若违反该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总而言之,判定劳动者因患病而主动辞去工作是否构成违约,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所载明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