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只具备
借款合同却缺乏付款凭证的极端情况下,有关此类事务的
诉讼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
然而,借款合同依然可以作为被告与原告之间确实存在借贷的初步
证据,只不过,如果被告提出异议,辩称该笔
债务并没有真正发生,那么原告就需要全力以赴地收集更多的证据来证实真金白银已经被支付给被告了。
作为一种可能的方案,原告可以提交与借款事实相关的聊天记录以及
证人证言等额外的强有力证据,以此来说明借款确实存在的实际情形。
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小,那么根据一般的交易惯例,借款合同仍然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度。
但是,当涉及到的金额较大时,通常需要更为充足的付款凭证来支持原告的主张。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考虑所有相关因素,然后对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存在做出最终裁决。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在进行借款活动时,务必妥善保存好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