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商标侵权行为的
民事诉讼程序中,倘若主角未能出席庭审,而配角却按时出庭,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庭审仍可照常进行。
民事诉讼程序遵循着“不告不理”的基本原则,只要满足了法定的开庭条件,例如
传票已经依法送达到相关
当事人手中等,那么法院便有权启动
庭审程序。
配角的出庭与否并不会受到主角是否在场的直接影响。
从法律程序角度来看,若被告接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未经法庭许可擅
自离场,则法庭可以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然而,在实际审理过程中,法院往往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
证据的充分性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当然,如果主角未能出席庭审,这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查证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法院在后续程序中可能会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